盗窃电能行为及其惩处措施的规定

海宁律师 2025-05-23
盗窃电能行为及其惩处措施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一年内三次以上或者以诈骗、侵占等手段盗窃公私财物达到较大的数额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一年内三次以上或者以诈骗、侵占等手段盗窃公私财物达到较大的数额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普陀区看守所地址 杭州滨江区律师 温州市律师 永康律师 台州律师 湖口律师 休宁刑事律师 衢州衢江法律咨询 龙泉市律师网 淳安县律师 浦江县律师 桐庐县资深刑事律师 海盐县资深刑事律师 松阳县资深刑事律师 嘉兴市刑事律师咨询 三门县专业刑事律师 杭州市临平区刑事律师咨询 宣城市刑事律师咨询 舟山市律师网 云和离婚律师 温州洞头房产律师 湖州吴兴房产律师 温州瓯海律师 宁波鄞州律师 诸暨律师 象山法律咨询 杭州萧山法律咨询 金华婺城律师事务所 丽水律师事务所 开化律师 宣城律师 杭州富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衢州律师 江山律师 常山律师 杭州上城律师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桐庐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金华婺城律师 杭州临安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钱塘律师 新昌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江山律师 衢州柯城律师 杭州萧山律师 杭州滨江律师 杭州临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